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

雇主是否可以随时将女佣退还给女佣中介吗?

雇主B问:雇主是否可以随时将女佣退还给女佣介绍所吗?如果不行,
那该怎么办?

答雇主B问如下:

根据人力部(旧称劳工部)1992年12月30日发给劳务公司的公告:女佣中介不能收留任何退回女佣。雇主也应该重视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。

我们愿意推荐最实际、最可行的方法给广大雇主们参选,内容如下:
甲, 倘若雇主要求更换女佣,雇主应授权女佣中介,为其另觅新主,女佣可暂时留在原雇主家中,等办妥转换手续后,领到新准证,交由中介转往新雇主家工作。以上女佣中介都可代劳,如此一来,雇主们既没有浪费女佣税和交给女佣中介的膳宿费,又没有抵触法令,也不影响女佣的日常工作,如此合情合法的妙招,何乐而不为?

乙, 女佣也是人,所谓人命关天,雇主不该只是将生病的女佣退到女佣中介。如遇女佣生病,雇主应将生病的女佣即刻就医或送院治疗,过后向保险公司请示并索偿,此乃上策(2008年1月1日,外劳医药保险法令已经生效)。

丙, 如果女佣去意已决,无心念栈,雇主绝对有权力和义务,即刻买张机票,注销准证,送其回国。方法直截了当,决不拖泥带水,双方好聚好散,彰显雇主的大方与气量。上述情况,此方可用。
最后,引用有人在报上发表的“对女佣的应对”理论作为参考:
1) 女佣可以用,关系好,用之。
2) 女佣非常好,继续用,嘉奖,加薪,留之。
3) 在主人的家没什么用,到别人家可能可以用,换之。
4) 女佣“一无用处”缺点太多,屡劝不改,屡犯屡劝,朽木不可雕,她带来的烦恼像“牙齿痛”,长痛一整天,短痛一两小时,会引发主人“心绞痛,两眼冒金星”。买张机票,遣返回国,当机立断,越快越好,宴不见为净。

与女佣相处,八字箴言可用——严而不离,和而有制。
但愿所有雇主都是专家,兵家云:知己知彼,百战百胜,才能赢赢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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